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施工企业指导目录》

长沙金庭装饰 发布日期:2016-04-06点击率:1377次
各市州残联、县市区残联:
      根据省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残办字〔2015〕6号)要求,为适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新形势,经县级残联考察推荐、市级残联审核上报和省残联审定,正式建立《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企业指导目录》(后简称《指导目录》)。现将《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有效期
《指导目录》有效期为2年,即自发文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调整说明
为培育承接服务主体,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本《指导目录》每两年调整更新一次。原则上,每县(市、区)限择优推荐1家企业加入《指导目录》。
三、使用原则
1.自今年起,各地在实施所承担的中央和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过程中,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优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企业,参与招标的企业不受《指导目录》限制。如达不到公开招标要求或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则一律从本《指导目录》中选定,具体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灵活简便的方式,务必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项目任务。
2.《指导目录》企业不受推荐地域限制,可承接全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服务。项目县市区残联要主动、及时将购买服务信息通过当地政府采购网、残联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为《指导目录》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有2家及以上企业明确表示承接服务意向的,项目县市区残联则必须按照公开、公平竞争原则择优选定施工企业,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监督管理
1.对实际承接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的企业,各地要着重通过合同约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状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承接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及时沟通、限时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约。对服务态度差、施工质量差的“两差”企业,要及时向上级残联反映,并在调整更新时坚决予以淘汰处理。
2.《指导目录》企业对项目县市区残联选定施工企业的方式、过程等有异议的,可向省残联维权部反映和投诉。
3.每年中央和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承接地等有关信息通过“湖南无障碍施工业务QQ群(群号:480622860)”等平台公布。《指导目录》企业应及时主动加入该QQ群,参与实名交流和信息共享。
4.本通知解释权归省残联维权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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